建市招函【2018】1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3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工程项目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保障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的真实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平台应用,规范数据来源
中建监协【2018】27号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分会):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45号)要求,更好地服务会员,2017年以来,我协会先后在乌鲁木齐、南京、长沙举办了西北、华东、中南3个片区的监理行业转型升级
中建监协〔201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应广大会员要求,我协会拟于2018年6月底举办“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经验交流会”,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为保障会议质量满足会员需求,现将会议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交流材料 1、会议交流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统一推荐。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可单独向我协会推荐交流材料。 2、推荐提交材料的企业,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方面应有显著成绩、成功案例和共享价值。 二、会议交流内容 1、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服务的成功案例; 2、建设工程业主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服务实践; 3、不同投资类型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实践; 4、外资、境外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实践; 5、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优势及探索; 6、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在拓展业务范围、延伸服务内容、落实试点项目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困难的建议等。 三、材料撰写要求 1、结合实际,紧扣主题,介绍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在项目中所做的工作、克服的困难和发挥的作用,从多角度分享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经验。 2、图文并茂,言简意赅,对推动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有引导作用。 3、材料开头部分“简要”说明交流内容,篇幅限制在5000字以内。 四、其它事项 1、各有关协会、专业委员会、分会可酌情推荐交流材料1-2篇,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2、推荐函需加盖公章,注明材料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并请提交推荐材料的word和ppt的电子文档。 3、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根据推荐情况选取数篇材料作大会交流。 联系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行业发展部 宋雪文、蒋里功 电话:010-68346976 信箱:caechyfz@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10层 邮编:100142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18年4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精简申报材料、提高审批效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根据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涉及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航空航天等领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