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经验交流会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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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2-21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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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中建监协〔201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应广大会员要求,我协会拟于2018年6月底举办“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经验交流会”,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为保障会议质量满足会员需求,现将会议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交流材料 1、会议交流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统一推荐。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可单独向我协会推荐交流材料。 2、推荐提交材料的企业,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方面应有显著成绩、成功案例和共享价值。 二、会议交流内容 1、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服务的成功案例; 2、建设工程业主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服务实践; 3、不同投资类型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实践; 4、外资、境外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实践; 5、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优势及探索; 6、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在拓展业务范围、延伸服务内容、落实试点项目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困难的建议等。 三、材料撰写要求 1、结合实际,紧扣主题,介绍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在项目中所做的工作、克服的困难和发挥的作用,从多角度分享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经验。 2、图文并茂,言简意赅,对推动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有引导作用。 3、材料开头部分“简要”说明交流内容,篇幅限制在5000字以内。 四、其它事项 1、各有关协会、专业委员会、分会可酌情推荐交流材料1-2篇,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2、推荐函需加盖公章,注明材料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并请提交推荐材料的word和ppt的电子文档。 3、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根据推荐情况选取数篇材料作大会交流。 联系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行业发展部 宋雪文、蒋里功 电话:010-68346976 信箱:caechyfz@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10层 邮编:100142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18年4月20日
关于召开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经验交流会的预通知
【概要描述】中建监协〔201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应广大会员要求,我协会拟于2018年6月底举办“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经验交流会”,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为保障会议质量满足会员需求,现将会议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交流材料 1、会议交流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统一推荐。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可单独向我协会推荐交流材料。 2、推荐提交材料的企业,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方面应有显著成绩、成功案例和共享价值。 二、会议交流内容 1、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服务的成功案例; 2、建设工程业主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服务实践; 3、不同投资类型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实践; 4、外资、境外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实践; 5、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优势及探索; 6、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在拓展业务范围、延伸服务内容、落实试点项目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困难的建议等。 三、材料撰写要求 1、结合实际,紧扣主题,介绍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在项目中所做的工作、克服的困难和发挥的作用,从多角度分享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经验。 2、图文并茂,言简意赅,对推动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有引导作用。 3、材料开头部分“简要”说明交流内容,篇幅限制在5000字以内。 四、其它事项 1、各有关协会、专业委员会、分会可酌情推荐交流材料1-2篇,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2、推荐函需加盖公章,注明材料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并请提交推荐材料的word和ppt的电子文档。 3、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根据推荐情况选取数篇材料作大会交流。 联系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行业发展部 宋雪文、蒋里功 电话:010-68346976 信箱:caechyfz@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10层 邮编:100142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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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监协〔201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应广大会员要求,我协会拟于2018年6月底举办“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经验交流会”,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为保障会议质量满足会员需求,现将会议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交流材料
1、会议交流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统一推荐。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可单独向我协会推荐交流材料。
2、推荐提交材料的企业,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方面应有显著成绩、成功案例和共享价值。
二、会议交流内容
1、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服务的成功案例;
2、建设工程业主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服务实践;
3、不同投资类型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实践;
4、外资、境外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实践;
5、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优势及探索;
6、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在拓展业务范围、延伸服务内容、落实试点项目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困难的建议等。
三、材料撰写要求
1、结合实际,紧扣主题,介绍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在项目中所做的工作、克服的困难和发挥的作用,从多角度分享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经验。
2、图文并茂,言简意赅,对推动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有引导作用。
3、材料开头部分 “简要”说明交流内容,篇幅限制在5000字以内。
四、其它事项
1、各有关协会、专业委员会、分会可酌情推荐交流材料1-2篇,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2、推荐函需加盖公章,注明材料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并请提交推荐材料的word和ppt的电子文档。
3、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根据推荐情况选取数篇材料作大会交流。
联系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行业发展部 宋雪文、蒋里功
电话:010-68346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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